公共設施:公用冰箱、免費無線寬頻Wi-Fi。
一樓、四樓設有飲水機供使用。
提供精緻早餐(07 :30~09:00)
提供自行車。
提供旅遊資訊及諮詢服務。
匯款銀行: 合作金庫銀行-花蓮分行
戶  名:蔡季谷
代  號:006
帳  號:0380872080357
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30%訂金,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或傳LINE告知交易帳號後五碼,經確認完成訂房手續,即為您保留客房,謝謝您。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 15:00 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 10:30 以前。
為了維護住宿品質,避免影響到他人睡眠,公共空間使用時間至 晚間10:00 止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付清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勿攜帶寵物,禁止賭博、酗酒、喧嘩、炊煮或從事不正當行為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若不慎造成本驛站器材損壞,請照價賠償。
退房時請記得將客房鑰匙繳回。
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